2016-12-30
1.股東會決議日:105/12/30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曾國棟-友尚(股)公司 董事長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日本友尚株式會社 董事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106/01/01-108/12/31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本案由董事會依法行使股東會職權,經主席徵詢各董事後無異議通過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不適用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